來信標題:了解輔助漁運船政策
來信內容:廳長,您好!我想了解下國家對輔助漁運船的政策,是否可以申請轉產轉業報廢?現在政策下輔助漁運船生存艱難,不能享受國家油補,不能申請轉產轉業,只能違規出海捕魚,我希望廣東省為全國輔助漁運船作出一個明確政策。
來信時間:2018-03-02
答復時間:2018-03-08
答復內容:您好!根據《關于印發<廣東省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總體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粵海漁〔2016〕88號)中《廣東省漁民減船轉產項目實施方案(試行)》第二點實施范圍及規定,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,優先淘汰報廢老舊漁船、木質漁船、中小型漁船以及對漁業資源破壞性較大作業方式的漁船。同時,支持淘汰報廢納入廣東省漁業船舶管理系統(第二版)的海洋捕撈漁船和內陸漁船。檢驗不合格漁船、滅失漁船和漁業船網工具指標亦可納入贖買范圍,具體辦法由各市自行制定,故您提到的漁業輔助船不符合漁民減船轉產項目申請條件。關于我省漁業輔助船的有關政策,您可登錄我廳官網(http://www.45834920.com)搜索《廣東省漁業輔助船管理暫行辦法》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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